卓璟案例|卓璟法援律师:“零证据”认定工伤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23日下午18时许,王某某在聂某某的安排下在某街区库房门口卸货。王某某将货物从货车卸到叉车上时,不甚从叉车上摔下,当时货车司机和另一名参与卸货的工友在场。王某某于次日前往重庆某医院就诊,经初步诊断,王某某腰椎横突骨折。2021年9月,王某某又前往重庆另外一家医院就诊,诊断结果为,胸12-腰4椎体左侧横突骨折,且腰椎骨质增生,L4/5椎间盘膨出。自王某某受伤到接受治疗期限,聂某某本人向王某某支付了部分医疗费且仅愿意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王某某对于该赔偿金额不予认可。2021年10月8日,王某某向重庆两江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查,王某某属于免于审查经济状况的对象,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据此援助中心迅速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指派重庆卓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远梅担任王某某的援助律师。
办案过程
本案难点一:由谁来承担王某某的受伤责任?个人还是公司?本案难点二:若是公司来承担王某某的受伤责任,王某某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据其跟公司具有劳动关系,被法院驳回的可能性极大。我所主任律师张远梅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联系受援人王某某,为解决本案关键难点,援助律师立即开展了一系列调查情况。通过向王某某受伤所在地的厂区负责人询问情况,援助律师了解到:王某某工作的物流点仍挂有重庆某物流公司招牌(马鞍山市某物流公司进场后未对店面名称进行变更),且由于该物流点位于一个众多物流公司汇集的厂区,厂区管理混乱,物流点承租人的流动性极大,因此无法查清该物流点系聂某某个人承包还是由马鞍市某物流公司承包。于是,援助律师以王某某亲友的名义约见聂某某,并进行暗访。在沟通过程中,聂某某虽承认王某某确系在卸货时受伤,但对于其和马鞍山市某物流公司的关系则闭口不谈。为了进一步掌握聂某某和马鞍山市某物流公司的关系,援助律师再次以王某某亲友的名义给马鞍山市某物流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打电话了解情况,张某某在电话里承认王某某的工资标准是他谈的,但其声称已将该物流点承包给聂某某,王某某的受伤应由聂某某承担赔偿责任。在一系列调查取证后,张远梅律师综合考虑了该案件的证据后向王某某通报情况:由于王某某仅有聂某某向其支付工资的记录,且无证人愿意作证。若向公司主张权利,不仅难以认定其与马鞍山市某物流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时也会存在巨大障碍,因此,张远梅律师建议王某某以提供劳务者受害为由向聂某某主张权利。王某某采纳了张远梅律师的建议后,立即将马鞍山某物流公司和聂某某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法院。2022年1月6日,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件,庭审中,被告马鞍山某物流公司辩称物流点系法定代表人张某某个人承租(未提交其他书面证书),聂某某辩称其不是马鞍山市某物流公司的员工,但其负责给工人安排装卸货物的任务,结算工资,发放工资。2022年2月17日,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一审法院认为,聂某某系马鞍山市某物流公司的现场负责人,属于公司员工。聂某某安排王某某从事卸货工作系职务行为,马鞍山市某物流公司是实际用人单位,且王某某在受伤时为53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故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此,王某某应通过《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请求赔偿。援助律师通过本次诉讼掌握了进行工伤认定程序的有力证据。2022年2月22日,王某某再次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希望由原援助律师张远梅继续在其工伤认定程序中担任援助律师。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于2022年3月7日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由于王某某受伤无证人作证,援助律师向社保局提交了“王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案”的相关证据及庭审笔录、判决书,最终社保局依靠前案的卷宗材料,在无证人的情况下直接做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书。2022年7月26日,王某某经鉴定被确认为9级伤残。2022年8月3日,援助律师依据工伤认定书、鉴定书提起仲裁,要求马鞍山市某物流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停工留薪期待遇、鉴定期间生活津贴、住院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鉴定检查费共计191857.97元。2022年9月21日,在援助律师张远梅的努力下,王某某与马鞍山市某物流公司达成和解,签署调解协议,分两笔获得赔偿12万元,若其中任一一笔未按时支付,王某某可以工伤待遇16万元总额扣减已支付部分后的余额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某某对我所援助律师张远梅、胡苇苇十分认可,为了表示衷心的感谢,10月12日将一面锦旗送到了两江新区法律援助中心。


民事裁定书

本案整理
工伤认定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王某某在无证据证明其与马鞍山市某物流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也无证据证明其系因工受伤的情况下,直接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难度巨大。马鞍山市某物流公司是否应承担王某某受伤的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责任系两个案件均试图解决的关键问题。因此,援助律师前期以明察暗访等方式调查取证,并通过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查清案件事实,并依据法院认定的事实,积极与社保局进行沟通,通过工伤认定、工伤鉴定、提起仲裁等程序最终帮助受援人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介绍

张远梅,重庆卓璟律师事务所创办人、律师事务所主任,从事律师执业十三年,具有专业的理论知识及丰富的实战经验。业务领域:主攻民商法律事务及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在劳动争议、工伤案件上面具备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在渝执业十三余年,已经成为多家大型企业及政府机构的法律顾问,成功代理数百件诉讼案件,坚持为客户提供更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得到了众多客户的一致好评。

胡苇苇,重庆卓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企业法律顾问,毕业于英国伦敦大学学院。
业务领域:擅长合同纠纷,国际私法、英文商务谈判,曾于深圳市前海国合法律研究院担任秘书,联合前海管理局举办深港法律交流沙龙活动,邀请深港律师为前海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及咨询,具有丰富的公司法律顾问服务经验和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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