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背景及理念重庆卓璟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8年3月22日,位于重庆两江新区照母山金州商圈,现有执业律师20余人,辅助人员10余人。律所是一家以公司化管理为模式,专业化团队服务为宗旨,具有创新理念、充满活力...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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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创造出与现实世界同具财产价值的网络虚拟财产,且形式越来越多样化。涉网络虚拟财产分割的离婚纠纷也不断涌现,亟需明确裁判规则。当前关于虚拟财产的法律规定见于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该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带来的经济价值是真实的。如关注量大的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快手号等自媒体号,能通过平台流量收入、广告引流、商品出售、直播受赏等方式带来利润。本案中,自媒体账号虽由个人注册和运营,但并不能否定其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自媒体账号的运营往往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为不减损其价值,分割时采取将之归注册及运营人所有而由其向另一方补偿的方案为宜。同时,由于自媒体的经济价值往往取决于经营者本身和市场行情,裁判实务中尚缺乏统一的网络虚拟财产价值认定标准,还需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探索。本案中,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从而快速、平稳地解决了离婚夫妻分割自媒体账号的争议。 注:转载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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