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背景及理念重庆卓璟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8年3月22日,位于重庆两江新区照母山金州商圈,现有执业律师20余人,辅助人员10余人。律所是一家以公司化管理为模式,专业化团队服务为宗旨,具有创新理念、充满活力...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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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不能退! 基本案情 原告为:13位购买车辆人员 被告为:A物流公司 《代购定车协议》 办案过程 开庭仅剩一周时间,被告A物流公司委托我所出庭应诉,我所执行主任但胜利律师和我所刘林峰律师分析认为虽然A物流公司并无销售汽车资格,但该协议应当认定为买卖合同,而不应该认为系委托合同,而被告A物流公司已经履行了买卖合同,原告要求退还费用于法无据。遂我所但律师、刘律师确定以原被告双方系买卖合同进行答辩和取证。被告在庭审时围绕如下6个点进行举证说明: 1. 原被告双方签订合同之前的沟通记录说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汽车买卖 2. 《代购定车协议》内容反映的是买卖关系 3. 合同履行过程中符合买卖关系的特征 4. 合同履行中不符合委托合同的特征 5. 原出售车辆的4s店对于与谁建立买卖关系的说明 6. 4s店与一般客户的交易价格、操作流程和本次案件交易价格、操作流程的区别 7.纠纷发生后,双方对买卖关系的确认 本案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最后法院采纳了被告A物流公司的观点,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中,我所但胜利律师、刘林峰律师通过自己多年对相关法律的深入解剖和理解,为被告A物流公司保证了权益。 判决书 本案整理 在合同内容意思表达不是很明确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其次要结合合同签订前、合同履行中、合同履行完毕过后的整个过程中双方的沟通、行为等予以判断。 律师介绍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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