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重庆卓璟律师事务所
18323861475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重庆卓璟律师事务所 >律所资讯

律所介绍

重庆卓璟律师事务所 一、成立背景及理念重庆卓璟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8年3月22日,位于重庆两江新区照母山金州商圈,现有执业律师20余人,辅助人员10余人。律所是一家以公司化管理为模式,专业化团队服务为宗旨,具有创新理念、充满活力...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重庆卓璟律师事务所

电话号码:023-67642866

手机号码:18323861475

邮箱地址:victor.dan@zhuojinglaw.com

执业证号:15001201011195363

执业律所:重庆卓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湖山路189号尚品时代8楼14号(轨道5号线重光站4A出口500米)

律所资讯

卓璟研析|明星开店加盟之伤

社会热议

近日,企查查APP显示福建贤合庄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公开资料显示,该合伙企业成立于2019年12月,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福州范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陈赫为该企业第一大合伙人,持股比例约38.55%。

但从2020年下半年起,贤合庄门店接连传出倒闭的消息。据统计,截至2022年4月下旬,贤合庄在全国各地已经关店超270家,关店比例超过三分之一。众多加盟商集体维权,控诉贤合庄等明星跑路,割韭菜涉嫌商业欺诈。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加盟?
1加盟指参加某一团体戓组织。 可拓展到商业领域,指商业品牌的代理加盟。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或者说加盟连锁总公司与加盟店二者之间的持续契约的关系。根据契约,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业特权,并加上(人员培训、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商品供销)的方面的无条件协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对的报偿。
2.加盟的实质为特许经营。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如上所述,加盟行为无论从形式还是从内容实质来看与特许经营合同并无二致。
二、明星跑路能否认定商业欺诈?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1.明星自身的号召应当认定为经营资源,其跑路的行为即等同于特许人恶意拒绝提供经营资源,涉嫌商业欺诈。如前所述,加盟商因为是明星开的店所以加盟,认为明星代言在社会中强大的号召力能够带动店内的消费,从而实现加盟盈利,但是明星在收取加盟费后不再代言甚至撤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解答特许经营函》中可知,特许经营资源是指能给特许人带来收益、具备排他权,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等在内的具备财产与人身属性的资源除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都属于特许经营资源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登记、备案的经营信息、商号等也可以作为其他特许经营资源。明星店的经营资源是什么,是明星本身的号召力,是与明星本人深度绑定的品牌,他们的粉丝愿意为明星的品牌消费。但是明星跑路之后,这些经营资源将不复存在,也即加盟商赖以存在的经营基础消失了。明星的恶意撤场,已经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特许人在加盟商加盟之前承诺能够使用的经营资源实现不能,已经违背了诚信、公平等原则。
2.明星代言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广告法》第2条,“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贤合庄利用陈赫的知名度,将陈赫的形象与贤合庄的品牌进行了强绑定为贤合庄做宣传,而且贤合庄的广告中还出现了“陈赫力扛贤合庄卤味火锅大旗”等推荐语,我们可以认为,陈赫被加盟商认为构成广告代言人,应当履行广告代言人的义务。根据《广告法》第56条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该条同时规定,上述商品或服务以外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
3.商业特许经营中,特许人的欺诈将导致特许经营合同的撤销。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撤销后的法律后果是合同自始无效。自始无效的合同应当恢复原状,根据当事人过错承担损失的赔偿。特许人经营合同被撤销后,恢复原状的形式一般是返还财产,即特许人返还被特许人的特许经营费、保证金、货款及上述款项的利息;被特许人返还货物、赠品以及特许经营所得利润。被特许人已经卖出的货物应当按供货价返还货款,由此产生的利益也应该视同“因可撤销合同而取得的财产”一并返还给特许人,最起码也应该由人民法院予以收缴,不能使得被特许人因为履行了可被撤销的合同而获取利益。特许经营合同被撤销后,过错方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承担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缔约费用;为履约而准备所支出的费用;受害人支出上述费用的利息损失等。如上所述,贤合庄在签订加盟合同的时候如若存在欺诈的事实,则加盟商诉求追回损失于法有据。

注:以上分析事实源于网络,如有不实,请联系作者删除。

作者:杨举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渝ICP备18009807号-1 渝公网安备50019002501493 Copyright © 2018 www.zhuojinglaw.com All Rights Reserved.